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京源环保: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95,155,736.7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120,860.0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315,667.2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000,788.1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4月2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243105,797,600.0011,503,270.65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32534,636,900.0010,242,423.98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407136,000,000.00---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6068888885682,059,828.7630,255,093.48活期
合 计358,494,328.7652,000,788.11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58,494,328.7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5,746,254.04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

等累计形成的金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发行费)342,748,074.72
加:利息收入4,410,310.77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95,155,736.73
其中:投资项目使用120,384,661.61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136,771,075.1
超募资金补流23,500,000.00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4,500,000.00
减:手续费等1,860.6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52,000,788.11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IPO募投项目中“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146.00万元增加至 19,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超募资金3,037.79万元(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全部用完)和自有资金1,416.21万元。超募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投资项目追加超募资金金额其中:超募资金本金超募资金利息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21,715,128.4819,650,774.722,064,353.7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62,800.008,662,800.00
合计30,377,928.4828,313,574.722,064,353.7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度,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42,748,07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315,667.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5,155,736.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105,797,600.00125,448,374.72125,448,374.7216,619,400.0095,670,728.16-29,777,646.5676.262022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636,900.0043,299,700.0043,299,700.004,444,802.1024,713,933.45-18,585,766.5557.082022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00.00136,000,000.00136,000,000.0013,251,465.12136,771,075.12771,075.12100.572021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6,434,500.00304,748,074.72304,748,074.7234,315,667.22257,155,736.73-47,592,337.99
超募资金投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66,313,574.7238,000,000.0038,000,000.0019,000,000.0038,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6,313,574.7238,000,000.0038,000,000.0019,000,000.0038,000,000.00
合计342,748,074.72342,748,074.72342,748,074.7253,315,667.22295,155,736.7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831.36万元(不包括利息)用于“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