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我们同意《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长祺
吕 勇
包晓林
2022年4月28日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长祺
吕 勇
包晓林
2022年4月28日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长祺吕勇包晓林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