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78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374,547,114股的0.1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7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完成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57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二、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应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78万股,占2021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2.6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0.12%。
2、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即
7.15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987.70万元。
四、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13,731,219 | 4.79% | -2,780,000 | 110,951,219 | 4.68% |
高管锁定股 | 7,939,219 | 0.33% | 0 | 7,939,219 | 0.33%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05,792,000 | 4.46% | -2,780,000 | 103,012,000 | 4.3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60,815,895 | 95.21% | 0 | 2,260,815,895 | 95.32% |
三、总股本 | 2,374,547,114 | 100.00% | -2,780,000 | 2,371,767,114 | 100.00% |
注:变动后具体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八、律师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律师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