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建议2022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志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就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鉴于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