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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玛信息”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观山湖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黔0115民初12号,公司与王艺、吴楷豪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一致,该诉讼结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王艺

原告二:吴楷豪

被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健投”)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朗玛信息与贵阳市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投资设立了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电商”)。医药电商于2016年8月全资收购了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现医药电商股东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5.7%)、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4.3%)、吴文生(持有股份30%)。

2017年2月4日朗玛信息与吴文生签署了《关于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吴文生在医药电商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全部与朗玛信息保持一致。若2021年6月30日前吴文生严格遵守了

一致行动义务,则自2021年6月30日起60日内吴文生有权要求公司按照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格全部或部分收购吴文生持有的医药电商股份。2021年7月25日,吴文生意外身故,在身故前吴文生并未主张其在一致行动协议里约定的要求朗玛信息收购其股份的权利,而其继承人王艺、吴楷豪要求朗玛信息按照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格收购吴文生持有的医药电商30%股份(暂按9,000万元计算)。鉴于吴文生身故前并未要求收购其在医药电商的股份,因此朗玛信息无义务收购其持有的股份。由此吴文生继承人将朗玛信息诉讼到法院并向法院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观山湖区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2)黔0115民初12号,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王艺、吴楷豪申请撤回对医药电商15%股权的起诉,并相应变更诉讼请求,经观山湖区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朗玛信息、第三人卫健投于2022年5月30日前配合将登记在吴文生名下的医药电商7.5%股权过户至原告王艺名下;

2、被告朗玛信息、第三人卫健投于2022年5月30日前配合将登记在吴文生名下的医药电商7.5%股权过户至原告吴楷豪名下;

3、原告王艺、吴楷豪自愿放弃依据吴文生与被告朗玛信息于2017年02月04日签订《关于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向朗玛信息主张收购股份的权利;

4、原告王艺、吴楷豪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45,900.00元,减半收取计122,950.00元由原告王艺、吴楷豪负担,剩余122,950.00元退还原告王艺、吴楷豪。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签字确认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观山湖区法院的主持下,经各方积极沟通,通过协商方式已妥善解决了纠纷。公司将按照本次调解书配合医药电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公司因本次涉诉被冻结资产亦将解除冻结。

目前公司及医药电商经营状况正常,调解书履行完毕后,公司仍持有医药电商34.3%股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黔0115民初12号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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