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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2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
监管函》(监管函【2011】第 19 号)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对东北电气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该年报”)
中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事项由来
    根据该年报披露:1998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为原控股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 3,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现金
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1 年 12 月 20 日银行向北京市中级人民币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集团公司清偿借款本金 2,640.2 万元及贷款利息 45.93 万元,
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2 年 8 月 6 日法院判决公司承担集团公司借款本
金 2,640.2 万元及贷款利息 120 万元及复利、逾期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200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3 年 5 月 13 日法院终审
判决:集团公司偿付银行借款本金 2,640.2 万元及贷款利息 120.31 万元判决,
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根据法院终审判决及律师意见,2003 年年报
预计负债 3,099.39 万元。终审判决后,因中国光大银行上市需要,债权人通过
多次转移变更为辽宁顺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隆商贸”),顺隆商贸于
2010 年下半年要求公司偿还 2,640 万元债务本金以及巨额利息 3,050 万元。201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顺隆商贸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偿还 1,0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 1,400 万元,其余本金、利息
及罚息全部免除,公司偿还该债务后,担保责任予以免除。于 2010 年,公司根
                                     -1-
据上述协议结转原计提的预计负债 3,099.39 万元,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024
万元。
   《监管函》认为,鉴于公司与顺隆商贸签订的还款协议所约定的免除公司担
保责任的前提是:2012 年年底及 2013 年年底之前分别还清 1,000 万元及 1,400
万元本金。因此,公司在履行偿债义务之前即 2010 年就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024
万元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应及时纠正前述会计差错。
     2、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原披露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收益为
7,558,383.74元,其中包括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243,866.77元。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监管函》
的要求,公司需要对2010年年度报告中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10,243,866.77元进
行会计差错调整。
     二、会计差错对 201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差错,公司需要对 2010 年年度报告确认的净利润进行追溯调
整,调减 2010 年度净利润 10,243,866.77 元,相应调减其他财务指标。更正前
后的主要会计数据对比列示如下(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中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
以黑体字显示,下同):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更正前          更正后
          净利润                  1,029,209.54   -9,214,657.23
          非经常性损益          7,558,383.74       -124,516.34
          利润总额                5,148,739.58   -5,095,127.19
          综合收益总额           -4,217,498.46   -14,461,36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3,562,720.47   -13,806,587.24
          基本每股收益                   0.002              -0.01
          净资产                316,776,964.36   306,533,097.59
                                   -2-
重新列示的 2010 年度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如下:
(一)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 2010 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利润                                                                 -4,923,564.07
利润总额                                                                 -5,095,12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9,87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435,362.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03.40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原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8,487.16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119,000.00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
                                                                财政厅专项资金补助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924.04
所得税影响额                                        -7,599.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4,646.13
                   合计                        -124,516.34
(二)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增减(%)
营业总收入           348,449,492.28    423,742,945.28       -17.77           517,717,563.70
利润总额              -5,095,127.19       6,846,067.72          -            -69,549,29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559,879.24       7,670,166.7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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