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董事厉群南先生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1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判决;案件2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1中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今采”)为被告;案件2中上海今采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案件1:2522.00万元;案件2:1929.6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两个案件尚未有诉讼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 案件1、案件2均与董事厉群南先生涉嫌挪用资金案件相关。
公司新任管理层为规范公司治理于2021年9月开展了对下属公司的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上海今采被上海碧晟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详见案件1)。同时,公司发现上海今采与成都万有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万有公司”)签署了《运算技术服务合同》(案件2中涉及的合同)。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1: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碧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4808弄30号4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其玉
被告: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1882室法定代表人:厉群南(现已变更为王霞)
(二)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确认原告委托被告托管的1236台矿机(购入价约人民币2522万元)的所有权为原告所有;
2、判令被告返还擅自转移占有的313台神马M31S矿机收益账户,并返还占有期间矿机账户产生的全部收益;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及保全费等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0年12月及1月,原告分七次购入矿机设备蚂蚁矿机及神马矿机共计1236台(购入价格金额约2522万元)。2021年1月30日,原告口头委托被告以自己名义代为签署前述机器与矿场的托管协议,并以被告名义缴纳了部分电费。未料2021年3月,在机器设备价格及设备账户收益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被告觊觎资产、企图将前述机器设备及账户挖矿收入据为己有,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突然篡改313台矿机的收益账户地址,导致原告对矿机收益账户完全失去控制。被告还同时通知三家托管矿场企图接管前述设备的全部日常运营管理,抢夺全部矿机及收益。
为明确前述矿机设备及收益之所有权并索回原告财产,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告特诉至法院。
案件2: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1882室
法定代表人:王霞,执行董事
被告:成都万有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8号1栋2层1号
法定代表人:吕咏双
(二)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4月1日签署的《运算技术服务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合同价款1929.65万元;
3、判令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赔偿原告合同价款的利息损失(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929.6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4、判令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2021年4月1日,原告上海今采与被告万有公司签署了《运算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万有公司为上海今采提供运算技术服务,上海今采按每T/S运算能力每月费用270元的价格向万有公司支付费用,采购量共计1926.65万元,双方依照能够提供的有效运算单位为核算依据,并约定合同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合同自上海今采向万有公司支付1926.65万元后生效。
2021年7月29日及2021年8月6日,上海今采向万有公司共计支付了合同价款1926.65万元,《运算技术服务合同》已生效。但截至上海今采提起本案诉讼之日,万有公司未向上海今采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上海今采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万有公司返还合同价款并赔偿上海今采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二、本次诉讼的相关说明
公司新任管理层为规范公司治理于2021年9月开展了对下属公司的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公司发现董事、子公司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负责人厉群南在其任职期间涉嫌挪用资金、侵占公司利益。为保证公司利益,公司搜集、掌握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进行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立案告知书》,上述涉及购入矿机事项的案件1、案件2均与董事厉群南先生涉嫌挪用资金案件相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案件1、案件2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