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内控审字(2022)第010037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
中昌数据现任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被刑事立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事项尚未得到妥善处理。该事件导致了中昌数据内部监督环境、重大资产购买决策审批和对外付款审批等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中昌数据未能充分识别关联方及其潜在关联交易,无法确定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被刑事立案所涉事项是否构成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形式的潜在关联交易,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二)管理层更迭导致财务报告内控失效
2021年9月中昌数据发生了主要管理和业务团队更迭。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公章失控、主要客户供应商停止合作、大额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部分财务资料未能提供等情况,导致了在印章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收入与成本确认等多个涉及财务报告编制的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三)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失去控制,该事项在2021年度仍未妥善得到解决,中昌数据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造成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基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真实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程曙光、徐强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