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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雪俭、邵立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7日独立董事张志越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了刘清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储雪俭、邵立新和刘清亮先生,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储雪俭先生,教授、博导,现任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业协会物流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物流学会副会长等职务;2016年8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邵立新先生,2007年11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刘清亮先生,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

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储雪俭80800
邵立新81700
刘清亮00000注1
张志越(离任)31200

注1:刘清亮于2022年1月28日起开始担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故报告期内未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我们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储雪俭1201200
邵立新82600
刘清亮00000
张志越(离任)110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储雪俭210
邵立新200
刘清亮000
张志越 (离任)000

注2:2021年5月7日独立董事张志越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故报告期内未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4、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系正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主要因为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

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及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手续。

(三)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业绩预告

根据2021年度公司的整体的经营情况,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由于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1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秉承认真、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服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储雪俭 邵立新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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