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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职截止2021年5月7日)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1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7日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张志越(离任)31200

2021年度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及最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利用自己专业所长,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张志越(离任)110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股东大会。

4、考察情况

2021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我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系正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在该期间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万元。主要因为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在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已拍卖处置。公司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

(三)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同其他两位独董都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审议,献计献策,努力提高公司的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最后,衷心祝愿公司事业腾飞,蒸蒸日上!本人在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志越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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