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22日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秉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谢超先生、房桃峻先生、YiningZhang先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出席现场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对2022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