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粤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2022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担任。

2021年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和沟通、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等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定期会议

(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下午15:0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委员四名,实到四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晓峰先生主持,公司总裁梁文才先生、财务负责人司小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女士、审计中心主任隆利女士、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及纪要如下:

1、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简述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财务总监司小平先生向独立董事解释2020年度公司预亏的原因,由于受主营业务收入、土地增值税清算、计提减值损失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业绩将出现上市以来首次预亏,但公司经营正常。

2、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吴杰向公司审计委员会介绍今年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关注的重点;

(1)计划审计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的时间要求,审计机构于2021年3月5日正式进场进行审计,2021年4月18日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今年审计工作探讨的重点问题

(3)审计委员会委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即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必要时形成书面意见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同时提醒2020年年报将按新的收入准则确认收入,请公司明确收入确认方式。

(4)审计委员会认为需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①海南湖湾小区项目公司50%股权必须在出具年度报告前完成过户;

②公司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③盘活资产,增加业绩增长点,尤其是柬埔寨境外资产;

④强化内控,特别是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晓峰先生再次强调要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解决公司尚存在相关的问题。

(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委员五名,实到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主持,副总裁兼董秘蔡锦鹭、财务总监司小平、监事会主席隆利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会计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此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1、中审众环的会计师在会上提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初审存在的重大关注事项及内部控制缺陷。

2、独立董事胡志勇对上述审计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1)督促董事会和控股股东沟通,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问题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妥善解决;

(2)对外投资前需对项目完成尽调、评估,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落地;

(3)关于公司持续经营,提请公司战略委员会关注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发展能力。

3、就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蔡锦鹭表示:

(1)公司自查发现的资金占用已于2021年2月解决,另一笔资金占用将于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于4月30日前解决;

(2)公司在对外投资前对交易对方进行了背景调查,对所投行业完成了可行性分析,并取得了对方的商业计划书。因公司尝试发展第二产业,对新行业处于摸索期,且新项目需得到政府批准运营的条件下,才可继续推进;

(3)公司未来将更关注内部控制问题,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

独立董事希望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公司董秘办能抓紧推进审计工作的进度,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及时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给各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三)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晚19:30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委员五名,实到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主持,,副总裁兼董秘蔡锦鹭、财务总监司小平、监事会主席隆利列席了会议。会议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初稿以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对公司出具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分析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出具的《分析报告》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剖析,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出具的《财务分析报告》。

2、会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讨论,对《审计报告》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表示了肯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0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审计报告为基础制作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要求中审众环按照审计计划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认为需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公司经营管理层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不断更新加以完善;公司审计中心制定相关计划,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公司经营管理层需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加强整改。

(3)结合2020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需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防止再次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4、同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委员5名,实际参与委员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公司出具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进行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对公司出具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分析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讨论,对《分析报告》以及《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表示了肯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差错,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出具的《财务分析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于2021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委员5名,实际参与委员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审计服务费用合理。我们同意公司更换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再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审核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

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

(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审阅意见;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四)审计期间,多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督促;

(五)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

(六)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九)对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给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按照年报审计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披露和编制过程中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表基础开展 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总体上按计划进度进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范进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要求,现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1、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①审计计划的确定

在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审计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经过协商沟通,确定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报告。计划审计进度及时间安排为:2021年3月1日正式进场进行审计,2021年4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在中审众环进场审计前,公司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并于2021年3月5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中审众环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计划以及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②未审财务报表的审阅

2021年4月2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2、审计过程

2021年3月1日开始,中审众环派出审计小组正式进场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全面开展审计。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定期通过公司审计中心向董事会秘书处汇报审计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根据审计进度先后两次要求中审众环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2021年4月2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现场审计工作结束。

3、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

2021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中审众环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初稿,下同),同时提交《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仔细地审阅了中审众环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0年的生产经营

成果,并同意以此审计报告为基础制作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要求中审众环按照审计计划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报告定稿

2021年4月28日,中审众环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出具了《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其他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圆满结束。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代章)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