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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本年度工作重点和2021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2,761,324,967.44元,同比增长2.33%;实现营业利润303,071,191.88元,同比增长24.08%;实现利润总额302,757,958.67元,同比增长24.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576,875.13元,同比增长20.17%。

二、2021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2021年1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1年3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2021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1、《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1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18、《关于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更正的议案》 19、《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1年7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条款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2021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关于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4、《关于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关于选举卢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谢晓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3、《关于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1年9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设立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孙卫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3.2、《聘任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3.3、《聘任张光辉先生为公司销售管理中心总监》 3.4、《聘任汪健先生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中心总监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监》 3.5、《聘任曹春伏女士为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
4、《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1、《聘任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2、《聘任曹春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5、《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2021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1年12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2021年1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2021年4月16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32021年5月20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1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1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42021年7月30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相应条款的议案》
52021年9月13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卢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选举谢晓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何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田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2021年10月8日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工作,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审计委员会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募集资金相关事宜进行了监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及2021年考核方案;战略发展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对公司发展、落实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等进行了深入地了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订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2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2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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