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被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734,988.49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526,286.60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合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4,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