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佳隆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1年度,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1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1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1年2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2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决议刊登在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4次,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6次,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做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保证公司会计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池尾长春路南的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出售给普宁市铭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价格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等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司已经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到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十)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从而不断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与此同时,监事会将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自身履职水平,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