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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代开保函额度:人民币15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参与建设运营的水务项目大多要求开具建设期和运营期履约保函,但子公司成立之初尚不能取得银行授信开具保函,或需缴纳全额保证金开具保函。为了履行对合作方的承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为子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后12个月内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人民币150,000万元。因代子公司开具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具有担保性质,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代开非融资性保函的主要内容

1.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对象: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开具保函额度:根据公司业务进展,拟申请在12个月内为子公司提供开具非融资性保函余额不超过15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额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3.开具保函期限:1个月-36个月,按每笔保函业务需求确定。 4.保函手续费率:年费率2‰至4‰(按开具保函银行和保函期限确定),费用由子公司承担。 5.保证措施:公司与子公司签订《保函责任承担协议》,协议约定:如因所属项目公司发生违约等情况,致使公司被追究担保责任,所属项目公司应就该担保责任向公司予以足额偿还;同时,要求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后由其自行开具保函。

三、具体代开保函业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余额68,084.07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开具保函余额47,433.82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开具保函余额20,650.2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存量非融资性保函
序号项目名称持股比例金额(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1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9.98%1,000.0022.59%
2江苏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89.89%20,000.0025.54%
3石家庄首创水汇环境治理有限公司89.80%2,367.2541.02%
4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5,000.0041.97%
5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100.00%400.0046.00%
6泗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60.77%200.0054.18%
7临沂首创博源水务有限公100.00%1,000.0054.41%
8深圳光明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2,916.5763.13%
9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70.00%1,000.0063.47%
10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95.00%150.0065.96%
11铜川首创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90.70%3,000.0066.07%
12济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90.00%100.0067.83%
13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93.75%300.0068.28%
14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6,000.0068.28%
15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90.00%300.0068.96%
16合肥首创长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95.00%2,500.0069.32%
17凤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200.0069.33%
18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069.66%
合计47,433.82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存量非融资性保函
序号项目名称持股比例金额(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1乐亭首创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800.0072.36%
2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89.98%500.0072.92%
3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69.98%7,408.4874.46%
4天津市宁河区首创供水有限公司85.00%2,000.0075.72%
5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88.00%800.0076.95%
6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100.00%3,771.7780.96%
7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70.00%2,000.0081.50%
8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80.00%200.0081.74%
9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89.99%500.0082.38%
10长治漳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100.00%500.0082.40%
11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89.80%1,000.0083.45%
12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200.0083.64%
13宿迁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00%870.0083.76%
14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0085.50%
合计20,650.25

对于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新增和存量保函按照资产负债率70%为界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额度。

四、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1,093,814.13 万元,均为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621,197.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6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风险可控,有利于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12个月内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额度。待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12个月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保函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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