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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按时参加董事会,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管炳春92700
张建平91710
谢岭92700
赵俊武92700

公司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没有对议案持反对或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职能委员会会议上,我们针对高管聘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资本运作、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董事选举、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列示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题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对《关于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3月29日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2021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聘任凌仲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5日对《关于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议案》发表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26日对《关于华菱集团收购华菱保理认缴出资权并实缴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新增与华菱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增加与华菱集团2021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
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对《关于提名王学延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意见
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3日对《关于增加与华菱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

针对聘任凌仲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凌仲秋先生具备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针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当前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对公司运营业务流程的检查能够有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风险。希望公司能够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并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以有效防范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提升公司整体应对风险的能力。

针对财务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针对公司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提前赎回“华菱转2”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提名王学延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各职能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职能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绩效薪酬、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了职能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2月4日、2月26日、3月11日审计委员会先后3次召开会议,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进

行交流,督促审计机构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公司2020年度运营情况检查报告等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上半年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等事项,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方案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方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1年3月26日,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2021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2021年8月26日,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华菱集团收购华菱保理认缴出资权并实缴的关联交易、公司增加与华菱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增加与华菱集团2021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2021年12月3日,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增加与华菱集团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3)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3月15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结算情况的事项,并就上述议案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3月26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聘任凌仲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事项,并就上述议案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0月12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提名王学延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并就上述议案出具了书面意见。

(4) 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战略发展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华菱湘钢实施烧结机环保及技术提质改造项目、华菱涟钢实施工程机械用高强钢产线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华菱涟钢新建15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工程等事项,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1、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过程中,针对关联交易、生产经营、定期报告编制、资本运作及其他重大事项,我们就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问询,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从宏观研究、市场研判、资本运作、精益生产、品种结构、安全环保、节能减碳、技术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的要求和意见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本增效起了积极作用。

2、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3、我们前往主要子公司华菱湘钢、华菱涟钢进行调研,与子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2021年市场研判及未来发展计划;参观了华菱涟钢高强钢二期生产线、云数据中心和华菱湘钢宽厚板生产线,对子公司生产、技术、销售、市场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向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一是审查财务审计机构资格及聘用决策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二是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三是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年报、半年报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年报审计前,我们审议年审工作计划和内部控制审计方案,并听取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向会计师及管理层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建议,提示审计师重点关注的领域,并督促会计师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分别与会计师、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探讨。按时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进行了审议。

四是勤勉履行职责,督促管理层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针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我们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与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

五是审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我们就2020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是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我们未有独立聘用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

3、报告期内,我们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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