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废除了部分制度规范。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包括: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批机构 | 变更类型 |
1 | 董事长工作规则 | 董事会 | 新增 |
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 董事会 | 新增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 董事会 | 新增 |
4 | 总经理工作规则 | 董事会 | 修订 |
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 | 修订 |
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修订 |
7 | 对外担保制度 | 股东大会 | 修订 |
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修订 |
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修订 |
10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修订 |
1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修订 |
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股东大会 | 修订 |
1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股东大会 | 修订 |
1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修订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批机构 | 变更类型 |
15 | 授权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废除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治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上表序号1-5号5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上表序号6-9、11-14号8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上表序号10号《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新制定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长工作规则》中,更明确了各自的职权以及授权关系,上表序号15号《授权管理制度》不再适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废除。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
2.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3.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
4.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5.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6.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7.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8.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9.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10.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