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宪先生、张杰先生和董事长杨建刚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朱宪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1年4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1年4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
2021年8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2021年10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走访、讨论和协商,提出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充分评估并认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加强整改监督等指导性的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指导公司开展了年度业务风险评估和实施风险对应措施,降低了各类风险的影响程度。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对公司的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审核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全年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5、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6、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