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菲光 |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敬林 | 联系电话:(86)571-86483910;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召军 | 联系电话:(86)021-6087087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半年查询一次,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共查询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董监高、大股东股票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蔡荣军、蔡高校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 |
蔡荣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正常履行 | |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蔡荣军关于其他事项承诺 | 正常履行 |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 正常履行 | |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 履行完毕 |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承诺 | 正常履行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秦敬林 | 陈召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