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开发行总 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 次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书面核准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12-1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