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梁志诚、曲德君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30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