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0万股,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00.5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710,103.1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77,702,625.90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227,702,625.90
元,处于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管理资金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募集资金净额(1) | 446,005,226.27 |
2 | 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 | 175,710,103.17 |
其中: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 122,369,768.3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198,208.60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142,126.27 | |
3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1,069,220,000.00 |
赎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 1,024,788,798.39 | |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本金 | 1,019,220,000.00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收益(3) | 5,568,798.39 | |
4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 | 1,838,704.41 |
5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5)=(1)-(2)+(3)+(4) | 277,702,625.90 |
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 | 227,702,625.90 | |
处于现金管理中的募集资金余额 | 5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2月,公司与国泰君安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1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 | 9550880224267900168 | 179,377.32 | 资金专户 |
2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成都支行 | 03004430238 | 216,151,213.61 | 资金专户 |
3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股份成都锦江支行 | 632633925 | 6,061,726.77 | 资金专户 |
4 | 成都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股份成都锦江支行 | 632723843 | 273,749.82 | 资金专户 |
5 | 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03004481134 | 5,036,558.38 | 资金专户 |
6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08401763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7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08506147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8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07968396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9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07968968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1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07970700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合计 | — | — | — | 277,702,625.90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111.74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11号)。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存放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是否 已赎回 | 赎回的实际收益(元)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1年7月21日 | 3.40% | 是 | 240,644.44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1年10月21日 | 3.40% | 是 | 243,588.33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1年11月22日 | 3.00% | 是 | 72,632.7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8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3.00% | 是 | 72,333.3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0 | 2021年5月12日 | 3.00% | 是 | 447,123.29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0 | 2021年6月23日 | 3.10% | 是 | 462,027.4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年8月25日 | 3.00% | 是 | 55,890.4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2021年9月8日 | 3.20% | 是 | 652,273.9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3,5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3.00% | 是 | 687,945.2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2.80% | 是 | 251,616.4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1003号(螺纹钢期货) | 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1年5月7日 | 1.50%-4.90% | 是 | 116,794.5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003号(热卷期货) |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1年7月13日 | 1.40%-3.50% | 是 | 186,027.4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1004号(螺纹钢期货) | 收益凭证 | 3,011.00 | 2021年8月11日 | 1.50% | 是 | 112,603.1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580号(中证500) | 收益凭证 | 2,019.00 | 2021年8月19日 | 4.00% | 是 | 75,228.49 |
存放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是否 已赎回 | 赎回的实际收益(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号(螺纹钢期货) | 收益凭证 | 3,022.00 | 2021年9月29日 | 3.30%-5.00% | 是 | 125,682.0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150号(白银期货) | 收益凭证 | 1,069.00 | 2021年11月11日 | 1.30%-5.30%或3.30% | 是 | 49,896.7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598号(中证500) | 收益凭证 | 2,027.00 | 2021年12月28日 | 3.50%-3.70% | 是 | 69,862.0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272号(原油期货) |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1.40%-7.70%或3.40% | 是 | 69,041.1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003号(螺纹钢期) |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1.40%-5.60%或3.40% | 是 | 167,671.2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犀浦石犀里证券营业部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176号(白银期货) | 收益凭证 | 1,074.00 | 2021年12月28日 | 1.30%-5.30%或3.30% | 是 | 44,666.63 |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全天数指数21013号(SRB589) |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0-3.88% | 是 | 230,099.57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 单位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2年11月30日 | 2.90% | 否 | 217,500.0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 单位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3年1月20日 | 2.90% | 否 | 145,000.0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 单位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3年5月20日 | 3.40% | 否 | 765,000.00 |
现金理财账户利息净收益 | / | 7,649.85 | |||||
合计 | / | 106,922.00 | / | 5,568,798.3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为50,000,0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600.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71.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71.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33,764.78 | 33,764.78 | 33,764.78 | 12,236.98 | 12,236.98 | -21,527.80 | 36.24%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321.53 | 6,321.53 | 6,321.53 | 819.82 | 819.82 | -5,501.71 | 12.97%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4,600.52 | 44,600.52 | 44,600.52 | 17,571.01 | 17,571.01 | -27,029.5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111.74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先期自筹资金投入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6,044.63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3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772.7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