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议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提议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孔爱国 吴建新 江洲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