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将与主办券商东莞证券签署持续督导终止协议书,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富恒新材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经我们认真核查,认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持续督导机构的相关资质。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合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高香林 王文广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