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东莞证券签署《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终止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聘请海通证券为主办券商并进行持续督导,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其签署《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聘请海通证券为主办券商并进行持续督导,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其签署《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富恒新材,证券代码:832469。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机制,优化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原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能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