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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租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租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国有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通过减免园区小微企业租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帮助园区企业主动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一、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力抗疫情助张江园区企业租金减免的实施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 租金减免对象范围

承租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中大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型标准认定,并对应确认所属行业及企业规模。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的承租人不在本次减免范围。

(二) 租金减免标准

公司根据国资要求对承租人减免2022年部分租金,减免分两档执行。第一档,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人(若转租则指次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2022年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上海有关部门列为防疫封控区域的承租人(若转租则指次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2022年再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两档合计可减免6个月租金(不叠加)。

对于直接签约承租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符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认定的(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公司将根据减免申请进度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档的全部减免工作。经公司同意转租的转租方(二房东)需配合公司完成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若转租则指次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租金减免工作。两档减免限额按次承租人承租面积相对应的公司对转租方加权平均6个月的应收额与转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减免额二者孰低。公司有对转租方(二房东)的次承租人租金减免落实行为抽检及审计的权利。公司将根据转租方减免申请进度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减免工作。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租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免租金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减免租金的安排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两档租金减免安排涉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对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

两次租金减免安排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两次租金减免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即是响应政府号召,帮助小微企业客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客户和本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此次减免租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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