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真实发生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其交易行为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在《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4、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余明阳 王 高 阴慧芳 樊 健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