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嵘先生、郑杭斌先生、董事沈一春先生3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朱嵘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3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
2021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5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关于变更“石墨烯
复合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 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关于扩大“高性能锂电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的议案》。2021年8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2021年10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2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为部分控股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12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关于修订<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等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慎重、尽责地完成年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梳理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扎实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审查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就公司关联交易执行、预计及披露事项,查阅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依据等进行审议,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顺利完成了2020年年报审计、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开展并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等相关工作;持续关注证监会和上交所颁布的新法规、新规则并积极学习,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并对公司科学决策、防范和控制风险等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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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嵘 郑杭斌 沈一春
2022年 4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