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4,475,343.70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9,679,787.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589,578,5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623,009.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