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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长江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时间

按照上述规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21年1月 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于财

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2020年度相关科目列报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合 并母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营业成本12,150.05/
销售费用12,150.05/

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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