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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瑞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400078 证券简称:明瑞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4号),2014年6月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1,175.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3,898,824.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9日到账,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4】第1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381,705,412.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7元(募集资金账户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余额 (元)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01234255000855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012342550009780.7
合计0.7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未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4 年将募集资金 2,250 万元用于远中租赁增资事项。因公司国企期间遗留问题,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诉公司 460 万元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9 月轮候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账号:

2001234255000855)。2016年5月,公司由于前期国有改制遗留问题,公司涉及国有身份置换员工因身份置换安置费用问题及所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事项申请法院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划拨。所涉社会保险费用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划拨2016.6184万元;所涉公积金费用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划拨了1,103.94684万元。2017年3月,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司法划扣剩余公司员工所涉相关问题被冻结的公司资金518.2147万元。

公司 2014 年5 月为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4 亿元担保,俞陈、于量二自然人就上述债权担保纠纷向法院申请,2016 年 7 月 1 日法院依二自然人申请对公司账户(账号: 2001234255000978)采取了冻结措施。2015 年3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大连分行签订渤连分质(2015)第 22 号权利质押协议,质押金额为 4.59 亿元,2015 年 5 月 25日释放 3.75 亿元,剩余质押金额为 8,400 万元。后因公司与自然人张少白协议合同纠纷事项,自然人张少白申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 8,400 万元。因上述事项,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7 月30日送达的(2016)辽 02 执恢 425 号裁定,扣划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在渤 海银 行 大 连 分 行 营 业 部 开 设 的 账 户 2001234255000855 中的8,400 万元及利息

270.20 万元至法院执行款账户。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张少白案件执行法官依判决将款项划转给申请执行人张少白。

公司为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高债权本金余额 7,000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等费用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3 月轮候冻结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34255000978)。后执行过程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及7月14日分两笔共计划扣了75,450,387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处理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项。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所涉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 2,250 万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仅剩余0.7元,在公司后续的公告中,将不再进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 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3.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偿还 银行贷款4.8121.795
开展大宗商品 贸易8.8311.649.75
合计13.6413.6411.5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14 年2,250 万元用于增资远中租赁款项。2016 年支付大通证券持续督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222.6 万元。2016 年5 月因公司前期遗留国有员工问题所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事项被法院划扣 3120.5652 万元。2017 年3 月因国有改制剩余员工所相关问题被法院划扣 518.2147 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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