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关联董事对上述事宜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