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5
议案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9
议案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7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九)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十)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八)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2022年5月20日13:00-14:0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股东会决议,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继续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同时,公司实现了向吸尘器整机领域的开拓,实现了销售规模稳定增长。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456.51万元,同比增长51.59%;但由于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及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使得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2.51万元,同比下降26.73%。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1年3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9、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
2 | 2021年4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1年8月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4 | 2021年10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部分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13,44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200,000元。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1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2、其他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及时落实了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本着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则,公司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及45份临时公告的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了公司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备案以及交易窗口提示等事项,相关保密措施稳健得当,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了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111.2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理财产品收益等3,132.2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20.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的净额、理财产品收益、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2年度重点工作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以“做专、做精、做强,打造中国精品软管”为发展目标,不断深化吸尘器等清洁电器软管开发能力,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集成方案专家。首先,公司将在吸尘器领域逐步深化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提高公司软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公司将以现有优质客户为基础,提高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吸尘器整机业务领域拓展;再次,公司将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公司将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科学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稳固软管及配件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和越南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并以现有客户为基础,积极开拓吸尘器整机业务的发展,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商提供优质的整机产品及服务。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作,公司软管及配件业务将与整机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强化董事会下属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公司治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加强董监高履职培训,提升董事会、监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2、继续有效地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3、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5、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做好后续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全体股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充分行使职责和权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1年3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1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 | 2021年4月2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1年8月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
4 | 2021年10月2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2021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收购资产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上述收购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除此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控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建立更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与有效运行。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1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294,565,058.35 | 854,002,047.66 | 51.59 | 562,866,26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433,674.17 | 142,445,444.16 | -22.47 | 106,608,055.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525,089.31 | 133,105,660.86 | -26.73 | 100,990,791.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13,181.69 | 58,795,801.68 | 33.88 | 126,218,926.11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99,065,108.48 | 961,754,742.66 | 3.88 | 872,038,890.63 |
总资产 | 1,724,526,747.28 | 1,237,055,630.75 | 39.41 | 996,169,144.1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 2019年 |
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1.06 | -22.64 | 0.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1.06 | -22.64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99 | -26.26 | 0.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9 | 15.60 | 减少4.21个百分点 | 12.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6 | 14.58 | 减少4.52个百分点 | 11.88 |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2,397.05 | 0.03 | - | - | 100.00 | 本期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456,943,662.57 | 26.50 | 303,055,811.15 | 24.50 | 50.78 | 本期整机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期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29,061.69 | 0.64 | 26,740,901.90 | 2.16 | -58.76 | 本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5,745,552.36 | 0.33 | 2,274,645.87 | 0.18 | 152.59 | 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244,494,478.23 | 14.18 | 108,697,975.86 | 8.79 | 124.93 | 本期整机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整机业务存货备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68,935.12 | 0.91 | 4,807,968.47 | 0.39 | 227.98 | 本期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310,682,143.44 | 18.02 | 189,870,550.45 | 15.35 | 63.63 | 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9,537,004.85 | 1.13 | - | - | 100.00 | 本期租赁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商誉 | 7,432,203.43 | 0.43 | - | - | 100.00 | 本期收购越南SUNTONE公司产生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6,919,383.83 | 0.40 | 4,286,892.48 | 0.35 | 61.41 | 本期厂房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89,227.76 | 0.28 | 3,478,103.91 | 0.28 | 37.70 | 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79,680,209.02 | 10.42 | - | - | 100.00 | 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16,123,980.06 | 6.73 | 80,958,618.87 | 6.54 | 43.44 | 本期使用应付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30,250,170.77 | 19.15 | 141,568,362.83 | 11.44 | 133.28 | 本期整机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采购规模扩大所致 |
合同负债 | 6,432,871.59 | 0.37 | 778,698.73 | 0.06 | 726.11 | 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3,179,461.57 | 0.76 | 8,192,484.84 | 0.66 | 60.87 | 本期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63,033.43 | 0.35 | - | - | 100.00 | 本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1,519.67 | 0.08 | 386,347.24 | 0.03 | 252.41 | 本期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2,996,549.56 | 0.75 | - | - | 100.00 | 本期租赁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40,127.93 | 0.00 | 79,457.57 | 0.01 | -49.50 | 本期支付固定资产分期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30,703.94 | 0.19 | 2,399,246.36 | 0.19 | 34.65 | 本期马来西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税会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6,982,408.00 | -0.40 | -1,059,099.65 | -0.09 | 559.28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增加所致 |
三、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其他财务情况
无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1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2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目标:2022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
2、利润目标:2022年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亿元。
六、完成2022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上述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五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天健审[2022]206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5,286,031.8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940,737.27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我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等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根据经营规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陈正明 | 董事长 | 138 |
张春霞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
陈 凯 | 董事、总经理 | 160 |
吕 敬 | 董事、财务总监 | 42 |
胡春荣 | 独立董事 | 8 |
赵鹏飞 | 独立董事 | 8 |
汪建萍 | 独立董事 | 8 |
黄颜芳 | 监事会主席 | 19 |
曹建英 | 监事 | 20 |
倪云寿 | 监事 | 20 |
董事2022年度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下浮动不超过30%;监事2022年度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由监事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下浮动不超过30%。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募投项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2021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春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嘉兴市审计局,历任科员、金融审计主管;1993年5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嘉兴市信托投资公司,历任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营业部,任投资咨询部经理;2004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赵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目前担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汪建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2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二轻
厅塑料实验厂;1983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历任常务副秘书长、副会长、秘书长。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并且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等。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对每项议案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我们出席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年度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胡春荣 | 4 | 4 | 1 | 0 | 0 | 否 | 0 |
赵鹏飞 | 4 | 4 | 1 | 0 | 0 | 否 | 2 |
汪建萍 | 4 | 4 | 1 | 0 | 0 | 否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情况
2021年度,我们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现场参会、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非常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四)年报期间所做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在现场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进行年报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我们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确保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开展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使用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时,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业绩变动未达到披露标准,故未单独披露。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让每位股东拥有平等的知情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针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特此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春荣、赵鹏飞、汪建萍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