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事项的意见
在中准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并配合其开展现场走访工作等,中准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审计意见中部分事项持保留意见。
二、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事项的相关说明
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21年度,公司全口径营业收入36,339.78万元。其中,公司红博商业实现营业收入34,787.86万元,同比增长31.67%;公司其他分、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1.92万元。
公司红博商业是黑龙江省规模最大、业态最丰富、客层涵盖最全的文化商业中心之一。公司红博商业以出租商业物业、自营、联营等方式对公司商业综合体进行运营,是大型多业态、复合型商业运营机构。红博商业自1997年成立以来,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创新,转型升级,深受广大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好评,积累了大量的消费者资源和供应商伙伴资源。从以批发零售为主的红博广场为起点,发展为以艺术文化为引领、以创新商业为主体、以时尚产业为延伸、以智能科技为依托的新商业经济体,打造了“商、艺、旅、产、学、研”六大业态融合发展的创新型商业模式。目前,以品牌服装专业化市场为主的“哈尔滨红博广场”、
以“文化+商业”为主要驱动力的高品质购物中心“红博会展购物广场”、以公园为主题的城市生活方式空间“红博中央公园”,已经在本埠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近年来,面对客观环境变化,红博商业在有效防范疫情的前提下,基于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战略基础,坚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与时俱进地进行战略升级,通过营销推广、商业布局、产业孵化,形成商业转换,实现效益。伴随着新商业新零售时代的到来,虚拟与现实互融、线上与线下转化、跨界融合、创造IP,成为公司红博商业在激烈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途径。红博商业将着实把握住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行业发展机遇,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董事会认为,公司虽面临一定经营风险,但公司本年度持续经营能力假设是存在的,公司目前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2、关于计提预计负债
(1)因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和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9.09亿元;公司为原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现工大集团关联方)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6.9亿元。依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参考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之法律分析意见》及汉柏科技出具的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分析,合理判断公司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的可能性,2021年度公司对上述担保应计提预计负债67,537.20万元,同时,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对前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予以冲回,冲回金额9,491.94万元(其中:2021年5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对工大集团向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1亿元借款,工大高新免除保证责任,此笔担保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9,326.67万元;2021年8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对工大集团向王秀兰的100万元融资借款,工大高新免除保证责任,此笔担保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165.27万元。),2021
年度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58,045.26万元,累计计提预计负债566,334.49万元。
(2)因投资者诉讼索赔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基本账户被冻结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公司适格股票投资者可能依据行政处罚结论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440起,涉及金额共计18,407.7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未决诉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计提预计负债,并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时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公司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分析认为,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涉及440起案件中有422起尚在审理中,涉及金额共计18,007.17万元,公司可能承担责任的金额在较为理想的情况下为3,954.44万元或以下,承担责任的上限金额为18,007.17万元。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判断和合理估计,结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分析意见,2021年度公司对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3,954.44万元。
3、关于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19.86万元。为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对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参考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之法律分析意见》及汉柏科技出具的财务报表,2021年度公司对该资金占用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63.44万元,累计计提了69,394.5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公司对预计负债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审慎的。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聚焦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核心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内控环境,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进一步盘活有效存量资产,加快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减轻公司负担。同时,公司董事会也将针对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相关内容,督促管理层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