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伟先生、独立董事宋金友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曲建奇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
8、《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年报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4、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2021年度无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更加规范,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