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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新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出如下相关风险提示:

一、财务状况异常的风险

1、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2、2021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

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2021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总资产低于总负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二、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受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和子公司资产及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冻结;公司及子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等存在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三、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无法全部清偿及涉及债权不能全部实现的风

公告编号:2022-013险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前期已存在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全部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亿元,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和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9.09亿元。2021年度,工大集团偿还公司资金占用本金金额102.53万元;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解除违规担保责任

1.29亿元。

工大集团于2021年9月24日进入重整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现阶段,工大集团管理人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公告,战略投资者能否招募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工大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重整不成功,工大集团存在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被宣告破产清算风险,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问题存在无法全部化解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工大集团管理人全额申报了涉及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债权。工大集团管理人已经完成初审。其中,一部分涉及违规担保债权因公司作为保证人并未向债权人实际代偿,且债权人已经向主债务人工大集团全额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公司以将来求偿权申报的债权未予确认;一部分涉及资金占用债权因债权涉及形成时间跨度较长、情况复杂需进一步补充证据材料等原因暂缓确认。公司将就债权事项与工大集团管理人持续沟通,最终结果以哈中院裁定书为准。公司对工大集团的债权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

四、资产注入承诺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资产注入承诺超期未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五、公司资产被强制执行拍卖风险及诉讼风险

目前,公司大量案件处于执行阶段。2021年度,公司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被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及公司分、子公司大部分主要资产处于司法查封状态,如果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440起,涉案金额1.84亿元,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公司将面临大额赔偿责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将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上述风险事项,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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