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7议案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8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39
议案六: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1议案七: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52议案八: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58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
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五、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
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如需回避表决的,请在相关议案“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多填、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工作。
十、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下午14时00分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龙先生
二、会议流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体温检测、验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3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和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开局之年的起跑线上,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带领经营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围绕“构建大成燃,谋求大发展”这一核心战略及“拓市场、练内功,谋篇布局促发展”的年度管理主题,谋市场、优服务,大力拓展综合服务、综合能源、交通能源业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应对公司各种风险挑战,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社会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1年工作回顾
一、2021年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制定明确目标并推动全面落实,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一是质量效益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3.81亿元,同比增长5.12%;归母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长
18.03%;总资产达66.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9.11亿元,市盈率18.93倍,总市值92.36亿元。成本费用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全面上扬,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二是经营规模方面,全年销售天然气达到16.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0%,服务客户315万户。企业发展韧性强,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
三是股东权益方面,完成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2.20亿元,今年拟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约2.67亿元,使投资者能够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中得到合理回报。
(二)深耕市场,拓展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特别打造“润蓉家”综合服务子品牌,主营燃气采暖、个性化改造、燃热厨电、燃气保险等燃气增值业务;在省内率先推出“集中供暖”征集活动并实施成都动物园采
暖定制化方案,探索集中供暖新场景;综合服务业务实现重大突破,逐渐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2021年,公司实现综合服务业务规模近2亿元,同比增长102.98%。
(三)聚焦综合能源,攻坚市场整合
为不断深化“十四五”战略中供给侧改革对能源方面的影响,公司加速促成综合能源、交通能源项目落地,提升终端场站管理,主动探索“双碳”背景下碳中和业务,持续推动公司中长期高效、稳定发展。积极布局LNG加气站,着手建设西南地区首个集LNG、加油、充电等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站。面对日渐饱和的主营区域燃气市场,公司聚焦燃气类优势投资并购项目,加快实现“一张网”的战略布局并持续推动“液改气”专项工作。2021年,公司成功收购金堂顺风燃气,进一步扩宽经营区域约135公里;累计发展“液改气”用户2036户,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做出贡献。
(四)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现代化发展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公司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对公司发展的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现代化企业建设。智慧燃气安全平台建设已完成平台指引和平台搭建,实现从信息化维度评价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功能,实现对部分民用客户和非居客户进行燃气安全实时监测,实现对城市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实时监测,真正达到以科
技引领发展,助力城市安防生命线的责任担当。
(五)深化战略合作,一起向未来
公司与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综合能源市场开发、绿色智慧化管网系统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双方的综合竞争力;与重庆燃气集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在气源保障和综合能源、市场和产业链拓展、科研和技术协同创新、战略协同和政策研究、企业管理和人才交流等领域上开展合作,共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势见效;与政府平台公司、开发商、学校、装修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享资源优势,启用及推广大数据智能化节能管理,实现互利互赢,共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医院、酒店项目。通过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综合能源供应、碳中和服务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建“绿色低碳新生活”。
二、2021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勤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广泛听取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股东、管理团队交流,积极参与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在行业、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同时,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治理专题培训、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等专题培训,有效拓展管理层的宏观决策视野。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性,注重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议案11项,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会议全部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投资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及监督权。
董事会10次,审议通过议案56项,及时高效地进行公司经营决策,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1项;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并通过议案5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项;战略委员会1次,审议并通过方案1项。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顺利召开,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抓严控,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信披制度,强化沟通交流
1.公司董事会注重加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性,加速适应上市公司新规范,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主动与投资者构建良好和谐的关系,及时回应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的问题,为公司与投资者构筑起双向沟通的“纽带”。2021年,修订发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发布4次定期报告,合规发布各类临时公告共60份,同步披露中介报告、独董意见等各类文件55份;公司在上交所官网公布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0-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中,荣获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评级“A”级。
2.积极开展投资者活动,邀请各界投资者到公司参观并充分解答投资者提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场直播+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主动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在“上证e互动”平台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首次编制并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既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了解,也得到了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
(二)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加强事前风险防控
公司通过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聚焦审计成果应用,持续推动整改措施落地,形成内控闭环管理,持续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将监督前移,加强事前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内控自查和评价,实施重大风险管理和专项风险治理,促进公司及控股公司优化业务流程、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效率
和效益。全年提出审计建议141项,评估应对重大风险和关键业务风险9项。
公司已累计完成一、二、三级制度350余项,报告期内,完成各级制度的修编、审定、发布49项。其中:修编4项一级制度(新增1项),修编24项二级内控制度(新增10项),21项三级制度(新增8项),并按公司制度审批及发布流程。
四、党建引领,回馈社会,彰显国企使命担当
作为一家依托于与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企业,公司始终将社会责任的履行贯穿到公司各项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在党建引领方面,积极探索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融合党建”新路径,形成“党建促生产、党建保安全、党建优服务、党建强管理”的成都燃气特色党建工作模式,推动成都燃气基层党建在服务发展中凝心聚力、在改革创新中整体提升,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在生产运营方面,我们合理布局管网规划体系,不断扩展气源保障渠道,提升燃气储备能力,升级优化燃气运行调度,构建数字化和智慧化运营管理系统,为成都打造清洁能源的“蓝色命脉”,确保300余万客户用气无忧;同时,公司通过完善体系、开展监督、文化建设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通过加强巡检、扩大宣传积极推进客户用气安全管理,推动公司
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经营总体保持了良好态势。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持续开展营商环境4.0版的优化工作,优化用气接入服务,了解民心所向,畅通沟通渠道,为成都市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燃气力量。在绿色环保方面,公司不断加强环保管理,为社会提供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推行绿色办公,探索碳中和服务业务,布局氢能源,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地、取得实效。在员工关怀方面,充分保障员工权益,高度重视员工职业健康和福利保障,积极维护和保障妇女及残疾职工合法权益,防治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我们重视培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人才梯队,通过技能达标考核、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加速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进程。在回馈社会方面,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将优质服务送上门,让客户足不出户便能办理燃气业务,争做志愿先锋,焕新老旧院落,推进“三供一业”分离改造移交工作、老旧管线改造等民生工程,同时不断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推动行业实现发展与进步。
第二部分 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阶段,也是公司全面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期,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期。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年兴业,再造成燃”的战略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抓住天然气行业变革、新能源政策调整等重大战略机遇,积极践行“一干两支、上下延伸”、做强核心主业、做大综合服务和综合能源业务、做长产业链条”的战略路径,不断向内部管理赋能,加强智慧燃气建设,朝着数智化转型迈进,打造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不同竞争状态、不同业务类型、不同监管要求”的业务单元协同发展,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高举发展旗帜,整合市场格局
2022年,公司要以“十四五”规划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加强区域合作、行业协同方面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为成渝双城经济圈重大国家项目的成功落地贡献成燃力量。
公司要以系统性、开放性、前瞻性的布局为引领,依托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成渝经济圈发展建设及政府支持,在政府主导、股东方的支持下,持续整合大成都及周边区域燃气市场,扩大经营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内控管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遵循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董监事会及管理层将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层”依法合规的运作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股权关系管理,巩固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市值管理和维护,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积极跟进行业、价格、财税等政策动态,加强研究,主动应对,争取对公司有利的政策,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公司公共关系,有重点地开展舆情监控,客观、正面的展示公司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性和内控管理水平持续向优,保持各项基础业务稳步推进。
三、战略赋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将通过战略赋能助力推动“不同竞争状态、不同业务类型、不同监管要求”的业务单元协同,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行“双综”业务
在传统市场逐渐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力推动综合服务业务发展,加快综合能源项目落地。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做大、做强、做实已进行推广的综合服务业务;持续深挖客户需求,以主业带动优势促进增值业务拓展;持续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做好分布式能源、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抢占能源产业新高地;持续推动氢能、LNG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交通体系;持续做好碳中和服务商相关工作,促进成都市碳普惠政策发展,加快绿色发展转型。
(二)持续强化安全管理
持续推进安全管理“五化”战略,消灭制度管理的真空地带,加大重点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管理力度,推动老旧管线、客户端严重隐患等重点隐患持续攻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思路,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不断完善气源采购与执行管理相关工作
继续加强与气源单位的沟通、协调,从供气计划、气源保障能力、合同签订等方面多措并举弥补气源缺口,保证足额购入气量并合理控制公司购气成本,整体提升公司供气保障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气,并以此作为市场拓展的坚实基础;同时,结合公司“组织优化”工作,从气源采购与执行相关业务精准管控出发,完善制度、流程,构建符合集团管理要求的管理程序,持续规范业务行为。
2022年,在广大股东、投资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实施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2022年度目标,抢抓机遇,不惧挑战,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为实现“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运营服务商”这一企业愿景不懈奋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2021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侯刚先生和石华强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公
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晓明先生和吴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4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 |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5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 | 《关于2021年度审计及风控项目工作计划的议案》 |
11 | 《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2021年8月12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 《关于调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三)2021年8月19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1年9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1年12月3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和《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2021年12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和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0次董事会,监督和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均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内容;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检查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作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六)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了内部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按规定向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重大事项报告和其他重要事项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备案,积极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未发现公司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股票的行为。
(七)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拟聘请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既往诚信状况良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沟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筹资和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成都燃气全体独立董事在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理念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客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工作,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共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报告期内无人员变动,仍为刘兆军先生、薛乐群先生、陈秋雄先生、黄中宇先生和严洪先生,简介如下:
刘兆军先生,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刘兆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石油大学炼制系政治辅导员,中国石油大学胜华炼油厂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校机关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大学山东石大科技集团党委书记,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党建联络员、教育督导专员。
薛乐群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薛乐群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校董,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南京大学企业管理和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历任南京大学副总务长兼基建处处长、副总务长兼行政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处长,南京市建工局副局长,高淳县县长,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南京市城建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省建设集团董事长,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秋雄先生,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秋雄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副总裁,深圳燃气技术研究院院长,深圳燃气技术学院院长,深圳燃气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兼博士后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
师,华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国家科技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技术专家。国家级行业专家,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及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黄中宇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黄中宇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历任大邑县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
严洪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严洪先生现任成都燃气、攀钢钒钛、富森美、西藏矿业、德商产投独立董事,历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区域事业部总裁。
五位独立董事为燃气、金融、会计、法律、管理领域专业人士,且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选举陈秋雄先生、严洪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严洪先生、刘兆军先生、薛乐群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洪先生为召集人);选举刘兆军先生、陈秋雄先生、黄中宇先生担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兆军先生为召集人),选举陈秋雄先生、薛乐群先生、严洪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秋雄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
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刘兆军 | 10 | 10 | 否 |
薛乐群 | 10 | 10 | 否 |
陈秋雄 | 10 | 10 | 否 |
黄中宇 | 10 | 10 | 否 |
严 洪 | 10 | 10 | 否 |
在董事会会议上,全体独立董事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此基础上,对以上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刘兆军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薛乐群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陈秋雄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黄中宇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严 洪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3.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各1次。独立董事积极组织、参与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与公司沟通交流配合相关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保持良好沟通,让全体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2021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高度关注,对被提名人资格认真审查;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充分运用在燃气、金融、会计、法律、管理领域的专业优势,对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召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均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发送独立董事,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保
障。
(三)日常工作、培训及学习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全体独立董事注重对国家大政方针和最新颁发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并重点关注资本市场动向和燃气行业动态,按时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相关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议公司每一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按规定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着力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和维护,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审核程序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独立董事重点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0,000,275.0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补选非独立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管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补选了杨平、周昕、殷小军等非独立董事以及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及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1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客观、公允的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并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职情况进行核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事项。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各类临时公告60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4批次共计376人,同步披露附件与中介报告55份,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参与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完善内部控制报告和披露等方面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工作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客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在燃气、金融、会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重大事项献言献策,对董事会正确决策、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一如既往的本着勤勉、客观、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强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已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议案包括下述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一、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1)
2021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369.88万元, 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48.82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天然气销售 | 891.66 | 839.69 | |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 0.00 | 500.00 | 表具、燃气具等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天然气安装服务 | 2,085.16 | 911.23 | 2021年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超过预期 |
改造服务收入 | 235.59 | 732.55 | 城投集团市政改造工程进度不及预期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房屋租赁 | 157.47 | 165.35 | |
合计 | 3,369.88 | 3,148.82 |
注:① 向关联方销售天然气,总经理追加授权51.97万元;
② 向关联方提供天然气安装服务,总经理追加授权1,173.93万元;
2022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93.38 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2年 预计数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商品销售 | 891.66 | 1,160.72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天然气安装改造服务 | 2,320.75 | 3,195.77 | 预计2022年安装改造服务业务有所增加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商品采购 | 0.00 | 10.00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房屋租赁 | 157.47 | 226.89 | |
合计 | 3,369.88 | 4,593.38 |
关联股东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2)
2021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8,061.44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724.9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采购天然气及材料设备 | 4,416.68 | 12,563.18 | 上游川西气田产能减少,导致公司从华润燃气采购气量下降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设计费 | 13,043.68 | 14,599.54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天然气销售 | 3.62 | 17.93 | |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 11.60 | 500.00 | 表具、燃气具等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其他 | 104.93 | 500.00 | 实际提供劳务情况不及预期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房屋 | 464.57 | 530.53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16.36 | 13.72 | |
合计 | 18,061.44 | 28,724.90 |
注:① 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追加授权2.64万元;
2022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426.0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2年 预计数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 | 采购商品 | 4,416.68 | 9,502.00 | 燃气具等商品采购预计有所增加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接受劳务 | 13,043.68 | 17,804.98 | 预计2022年接受劳务业务有所增加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商品销售 | 15.22 | 330.00 | 预计2022年销售业务有所增加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104.93 | 213.00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房屋、资产租赁 | 464.57 | 549.24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16.36 | 26.85 | |
合计 | 18,061.44 | 28,426.07 |
关联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3)
2021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46.13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4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天然气销售 | 341.56 | 400.00 | |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 0.00 | 500.00 | 表具、燃气具等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采购材料 | 1.75 | 40.0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其他 | 2.82 | 5.00 |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合计 | 346.13 | 945.00 |
2022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5.00 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2年 预计数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商品销售 | 341.56 | 450.00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采购商品 | 1.75 | 50.0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其他 | 2.82 | 5.00 | |
合计 | 346.13 | 505.00 |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6,073.97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09.40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商品 |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及安装 | 3,230.14 | 6,180.50 | 表具等采购不及预期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计开发服务 | 734.04 | 1,311.10 | |
其他 | 1,906.06 | 2,383.60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其他 | 138.92 | 168.01 |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64.81 | 66.19 | |
合计 | 6,073.97 | 10,109.40 |
2022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377.7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2年 预计数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采购商品 | 3,230.14 | 3,665.0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接受劳务 | 2,640.10 | 3,461.49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劳务 | 销售商品及劳务 | 138.92 | 251.28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64.81 | 0.00 | |
合计 | 6,073.97 | 7,377.77 |
五、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4)
2021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8,803.48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2.85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1年 预计数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天然气销售 | 5,797.54 | 7,647.84 | 天然气销售业务不及预期 |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 50.95 | 500.00 | 表具、燃气具等销售等业务不及预期 | |
其他 | 2,348.68 | 1,753.20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服务费 | 103.53 | 640.00 | 提供劳务业务不及预期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管道租赁 | 89.50 | 89.50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413.28 | 372.30 | |
合计 | 8,803.48 | 11,002.85 |
注:① 向关联方销售其他商品,总经理追加授权595.48万元;
② 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追加授权40.98万元;
2022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823.37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实际数 | 2022年 预计数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商品销售 | 8,197.17 | 13,081.03 | 2022年预计天然气、材料销售有所增加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103.53 | 3,115.93 | 2022年预计改造工程业务有所增加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管道租赁 | 89.50 | 100.00 | |
代收代付公积金 | 代垫五险一金 | 413.28 | 526.41 | |
合计 | 8,803.48 | 16,823.37 |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信息、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 ||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天悦桃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文殊坊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蓉欧陆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皓诚置地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皓瑞置地有限公司 | 四川兴投化工实业开发公司 | 成都市欣中兴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皓润置地有限公司 | 西昌锦西御府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皓宇置地有限公司 | 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恩汇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 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金万汇华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简州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 | 成都市三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统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绿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智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泊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建筑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统建土地整理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开元城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教育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兴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绿城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菁芙蓉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郫都区菁芙蓉红光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
成都城投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菁芙蓉驿都学校 |
成都城投雄州实业有限公司 | 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领川外国语学校 |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建丰林业有限公司 |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外国语学校 |
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景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金丰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干道金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都江堰市江河置业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领川实验学校 |
成都干道齐通基础工程公司 | 成都市蜀中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都江堰市万汇学校 |
成都极目投资有限公司 | 成都统建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万汇幼儿学府幼儿园 |
成都金信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 | 成都高新区金万汇幼稚园 |
成都开元锦澜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菁芙蓉锦城幼儿园 |
成都蓉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欣中兴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充鼎能盛达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都花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东部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成都市府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成彭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 |
成都市岷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北海公司 | 成都妙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汉市广兴鸡公桥加油站 | 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 |
成都市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都江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三圣加油站 |
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优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清水河加油站 | 成都城投青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蓉城管线投资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蓉锦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善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蓉城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万馆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露天音乐公园运营有限公司 |
成都市睿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城投万汇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部县嘉陵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
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菁芙蓉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金万汇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 ||
北京百尊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成都东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桓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大连保税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磐石吉润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辽源东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福建)销售有限公司 | 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襄阳华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仁寿县恒烨燃气有限公司 |
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沙洋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 |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衡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大竹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 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凤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什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郴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隆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楚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西宁甘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景德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资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云南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 | 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郑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华润燃气(上海)有限公司 | 润智科技有限公司 |
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 ||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绵阳河清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简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平昌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威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绵竹玉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新津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绵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中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南京蓝光管道液化气有限公司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三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眉山市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陆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四川港华和纵能源有限公司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岳池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舒适家(成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港华移动支付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四川港华合纵能源有限公司 |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兴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港华储气(金坛)有限公司 |
新津永双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大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 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
乐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淄博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唐山港华能源有限公司 |
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综合电能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成都新都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港华分布式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港华(深圳)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 ||
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 华衍环境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衍环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 淄博豪裕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滦州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淄博三瑞燃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豪裕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 | 咸宁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 |
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江苏星旗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淄博诚信燃气有限公司 |
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皓华贸易有限公司 | 西藏青木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 | 四川众义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化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四川省天成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润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晨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智慧能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安协油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卓惠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道胜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卓惠洗涤有限公司 | 重庆合众慧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 | 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汇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常州道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华衍维尔利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亿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中建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道胜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成都岷江新希望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议案六: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1,694,204.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即47,169,420.48 元进入法定公积金,提取本年净利润的3%即14,150,826.14元进入任意公积金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5,224,595.1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同时需为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项目投资做好资金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1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和
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编写了2021年财务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381,483,011.00 | 4,167,991,295.15 | 5.12% | 4,818,531,34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8,772,864.47 | 414,112,317.82 | 18.03% | 451,161,32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7,878,669.56 | 380,927,445.74 | 20.20% | 424,601,658.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121,015.67 | 482,796,670.38 | 34.45% | 774,508,435.08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11,047,984.56 | 3,639,883,911.69 | 7.45% | 3,439,253,115.82 |
总资产 | 6,634,568,087.03 | 6,649,914,191.64 | -0.23% | 6,695,067,911.2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7 | 17.02% | 0.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7 | 17.02% | 0.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 0.52 | 0.44 | 18.18% | 0.53 |
股收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8 | 11.65 | 增加1.43个百分点 | 19.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5 | 10.71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18.41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1亿元,同比增加
5.12%;实现销气量16.82亿m?,同比增加6.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加18.03%。
二、财务状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83,595,823.91 | 20.85 | 1,866,981,528.79 | 28.05 | -25.89% | |
应收账款 | 65,044,076.25 | 0.98 | 66,339,299.42 | 1 | -1.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0 | 0 | 0 | 0 | 0 | |
预付款项 | 243,443,504.22 | 3.67 | 189,104,150.92 | 2.84 | 28.74% | |
其他应收款 | 101,960,545.43 | 1.54 | 122,871,145.03 | 1.85 | -17.02% | |
存货 | 88,459,213.49 | 1.33 | 94,534,027.72 | 1.42 | -6.43% | |
合同资产 | 8,081,207.66 | 0.12 | 8,698,289.95 | 0.13 | -7.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0,700.22 | 0.01 | 726,189.85 | 0.01 | -11.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959,953.66 | 0.60 | 35,694,622.03 | 0.54 | 11.95% | |
长期应收款 | 1,935,492.04 | 0.03 | 2,509,783.95 | 0.04 | -22.88% | |
长期股权投资 | 470,030,204.58 | 7.08 | 384,962,252.75 | 5.79 | 22.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95,776.62 | 0.31 | 20,295,776.62 | 0.3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541,549.33 | 0.51 | 33,064,860.80 | 0.5 | 1.44% | |
固定资产 | 2,740,677,435.16 | 41.31 | 2,815,303,415.44 | 42.3 | -2.65% | |
在建工程 | 482,533,523.89 | 7.27 | 449,066,231.80 | 6.75 | 7.45% | |
使用权资产 | 1,218,361.76 | 0.02% | 0 | 100.00% | 注1 | |
无形资产 | 469,699,898.02 | 7.08% | 456,148,366.35 | 6.85 | 2.97% | |
商誉 | 66,603,043.61 | 1.00% | 66,603,043.61 | 1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96,931.35 | 0.17% | 12,883,945.13 | 0.19 | -14.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50,845.83 | 0.09% | 8,852,454.23 | 0.13 | -33.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15,274,807.25 | 0.23 | -100.00% | |
短期借款 | 0 | 0 | 0 | 0 | 0 | |
应付票据 | 14,332,264.01 | 0.22% | 15,854,591.68 | 0.54 | -9.60% | |
应付账款 | 1,060,306,737.95 | 15.98% | 1,217,759,727.54 | 41.84 | -12.93% | |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 888,432,883.96 | 13.39% | 774,505,767.92 | 26.61 | 14.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0,184,257.29 | 2.72% | 181,077,331.71 | 6.22 | -0.49% | |
应交税费 | 13,146,344.81 | 0.20% | 14,222,945.69 | 0.49 | -7.57% | |
其他应付款 | 235,165,710.81 | 3.54% | 236,636,870.12 | 8.13 | -0.6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40,524.00 | 0.04% | 227,601,591.69 | 3.42 | -98.97% | 注2 |
长期借款 | 5,643,937.52 | 0.09% | 8,875,065.46 | 0.13 | -36.41% | 注3 |
租赁负债 | 1,195,760.19 | 0.02% | 0 | 100.00% | 注4 | |
长期应付款 | 58,397,160.00 | 0.88% | 58,397,160.00 | 2.01 | 0.00% | |
递延收益 | 105,884,719.99 | 1.60% | 117,680,098.19 | 4.04 | -10.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138,381.72 | 1.00% | 58,138,818.41 | 2 | 13.76% |
2021年资产负债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增减率 |
使用权资产 | 1,218,361.76 | 0 | 1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40,524.00 | 227,601,591.69 | -98.97% |
长期借款 | 5,643,937.52 | 8,875,065.46 | -36.41% |
租赁负债 | 1,195,760.19 | 0 | 100.00%- |
注1.使用权资产增加系本期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化影响所致;注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本期归还LNG储备库项目银行贷款资金所致;注3.长期借款减少系本期归还部分法国政府混合借款项目资金以及本期从该报表
项目重分类部分金额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表项目所致;注4.租赁负债增加系本期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化影响所致;
(二)股东权益情况
公司股本88,889.00万元,资本公积132,792.03万元,未分配利润141,454.39万元,较期初增加20,745.2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率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3,382.87 | 446,770.01 | 12.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8,470.77 | 398,490.34 | 10.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12.10 | 48,279.67 | 34.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283.20 | 5,223.61 | 1838.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557.02 | 93,413.78 | 40.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3.82 | -88,190.17 | -65.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6,800.0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974.80 | 23,579.18 | 99.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74.80 | -16,779.18 | 179.9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36.52 | -56,689.69 | -78.24%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912.1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4.45%。主要系本期燃气销售、预收综合服务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73.82万元,绝对值较上年同比减少65.67%。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101,283.2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96,059.59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收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资金2亿元以及赎回定期存款7.67亿元;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131,557.0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8亿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投入结构
性存款增加6亿元,以及本期支付收购凯能、金堂公司款项尾款,较上年减少流出2.31亿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974.80万元,绝对值较上年同比增加179.96%。主要系本期无新增融资借款,较上年减少0.68亿元;本期偿还支付LNG储备库银行贷款资金2.25亿元。
四、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
根据公司历年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结合2022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力争在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58亿元,净利润5.21亿元。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资金支出为66,493.04万元,其中:战略性资本性支出计划30,000.00万元;经常性资本性支出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6,493.04万元。
特别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爆发以来,全国范围内正在持续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持续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并评估和全面应对疫情对公司业务、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影响。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政策环境变化、能源市场状况变化、疫情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即“董监高责任险”。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责任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的合同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的合同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