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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立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1年8月18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届满离任。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共6次,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1年度本人对本人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年1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

就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于向大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1年8月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风险。本人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1年度,我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对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2021年度,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战略决策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及开拓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关键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经营情况报告和相关战略规划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由于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于2021年8月18日起正式卸任独立董事职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立民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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