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不断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改善经营环境,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曾爱民 陈磊 梁立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