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聚石化学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考虑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运输半径、运输效率等方面的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系正常的市场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3.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监事会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2021.03.31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人接受委托加工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01000.000.0002022年3月发生股权转让,剥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关联方。
小计1,200.001000.000.000
合计1,200.00/0.000.00/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奥智”)原为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奥智”)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内约定以2022年3月31日为交割日,剥离出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交割日后12个月内,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曹宏程视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宏程

注册资本:1,333.2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曹宏程持股100%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田头角商业街1号2号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学材料,光学产品,塑胶板材,光学导光板,光学膜片;加工:塑胶板材;批发业、零售业;生产、销售:熔喷布、无纺布;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6,380.98
净资产(万元)1,301.64
营业收入(万元)7,779.00
净利润(万元)-622.15

注: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2022年3月7日,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曹宏程与常州奥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以2022年3月31日为股权交割日,常州奥智不再持有东莞奥智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曹宏程、东莞奥智在未来12个月内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奥智光电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其生产设备及人员正常运转,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交货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委托关联方加工扩散板等光学板材产品,为公司考虑到销售运输半径、运输效率等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公司同类加工业务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与关联人依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东莞奥智为2022年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股权转让形成的,其主营业务为扩散板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主要负责华南地区部分光学客户的产品销售,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考虑到生产运输半径、运输效率等因素,拟委托其加工生产扩散板等光学板材产品。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间合法的经济行为。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制定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时间和方式均以市场情况为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等方面均独立,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及该关联方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如适用)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 年 4 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如适用)

(三)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如适用)

(四)股东大会决议(如适用)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如适用)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