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益出发,各位监事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财务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监事会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优化流程、完善制度,根据《五粮液监事会工作手册》《财务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内部控制监督办法(试行)》《外派监事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构建监事会数字化业务服务平台,提升监事履职水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程 |
2021.04.25 | 第五届三十二次 | 1、《2020年度报告》(含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报告摘要) |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4、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6、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
7、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8、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10、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 ||
11、2021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 ||
12、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1.06.18 | 第五届三十三次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1.08.25 | 第五届三十四次 |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
2、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3、关于审议《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审议离辞职等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处置的议案 | ||
6、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1.10.28 | 第五届三十五次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1.12.27 | 第五届三十六次 |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调整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监事会研究决定,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在监督范围内,针对信息披露监督工作,未发现有损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财务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分析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结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能够支持公司管理层对关联交易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认定报告,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按
有关协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根据《内部控制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跟踪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监督评价过程,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股东、深交所对公司的要求,勤勉尽职,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和信息披露的监督,提高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