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原条文(2020年5月) | 修订内容(加粗斜体下划线部分) |
1 |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2 | 第二十条 组成 董事会由7-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也可设副董事长1名。 | 第二十条 组成 董事会由7-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并设副董事长2名。 |
3 |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4 | 第四十四条 释义 在本规则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十)经理层成员,指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第四十四条 释义 在本规则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十)经理层成员,指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