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颜远志 | 独立董事 | 本人并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审计机构对2021年年报出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结果,由于受北京疫情影响,时间也很仓促,资料很多,无法形成对议案的合理专业判断。出于谨慎性原则,投弃权票。 |
党国峻 | 董事 | (1)议案发送不及时。腾信股份4月18日通知董事拟于4月26日召开董事会,但未提供年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多次向上市公司发函要求提供具体议案内容,上市公司直到4月27日晚22点30分才提供正式议案,并于27日晚23点紧急召开董事会,导致我们没有充分的时间对议案内容进行审议。(2)形成审计意见的事项。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我们无法判断上市公司大额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和商业合理性,及重大诉讼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无法保证上市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
张少华 | 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 (1)议案发送不及时。腾信股份4月18日通知董事拟于4月26日召开董事会,但未提供年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多次向上市公司发函要求提供具体议案内容,上市公司直到4月27日晚22点30分才提供正式议案,并于27日晚23点紧急召开董事会,导致我们没有充分的时间对议案内容进行审议。(2)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我无法判断上市公司大额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和商业合理性,及重大诉讼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无法保证上市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独立董事颜远志、董事党国峻、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张少华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异议理由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腾信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9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田炳信 | 谢楠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亿利生态广场1401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亿利生态广场1401 | ||
传真 | 010-65809298 | 010-65809298 | ||
电话 | 010-65809299 | 010-65809299 | ||
电子信箱 | board@tensynchina.com | board@tensynchina.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环境和诸多风险挑战,我国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2021 年,互联网相关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创新,更快、更好融入网民生活发展全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生产生活要素资源、重塑社会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021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6550.1亿元,增长率20.4%。按渠道划分,中国互联网广告主要由移动互联网广告、PC广告、OTT及智能硬件广告组成。2021年,移动互联网广告仍然是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最大组成的部分,占比89%;OTT及智能硬件广告市场占比反超PC广告,占据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5.8%的份额;PC广告占比5.2%。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了互联网广告各参与方的定义及工作内容要求;加强互联网广告的导向性、健康性及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增强自媒体领域广告监管要求;明确互联网广告的关闭细节;增加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明确互联网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行为时的要求和义务;明确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细节。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后续落地实施有望对更丰富的互联网广告形态实施监管(如直播、自媒体等),对广告主增加限制(如K12、医美、酒类、游戏等),同时互联网广告关闭细节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互联网平台广告变现能力。未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有望更加注重精品化创意和社交媒体广告,同时线下高触达率的广告形式有望获得广告主青睐。此次意见稿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四方主体及对应责任,加强了对互联网广告内容及形式的监管。
国务院最新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全面规划,互联网行业迎来新的发展阶段。《规划》明确坚持创新引领与融合发展、应用牵引与数据赋能、公平竞争与安全有序、系统推进与协同高效四大原则,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达到14 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46 万亿元,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发展数字经济为国家级战略,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 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报告还指出“促进生活服务消费的恢复”,这将使消费恢复得到进一步提振,从而为互联网广告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2021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面对挑战,坚持“大数据、大营销”经营理念,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目标,聚焦主业;持续调整客户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开拓新市场;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严格管控各项成本,提升财务利用效率,持续推动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疫情导致广告主预算下降,投放规模大幅缩减,部分媒体资源政策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4364.80万元,同比减少6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8.35万元,同比增长4.39%。
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行业大客户优势和凭借自身多年的互联网营销服务经验,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刻了解,一直希望进一步向细分领域渗透,拓展“大数据+内容营销—>电商”的新媒体电商业务,构建以大数据、短视频及网红直播带货为核心的内容营销业务模式,打造向电商平台引流转化的创新型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深挖客户需求
针对公司既有大客户,在保持原有数字营销业务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述客户短视频、直播电商等新媒体业务板块竞标。在开拓既有用户数据营销业务的同时提前做好相关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及MCN机构网红KOL资源的布局,增加竞标优势提高中标成功率。
(2)调整客户结构,开拓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年度竞标项目,包括短视频运营、社会化营销平台(双微平台)、内容营销平台及电商平台的运营与转化。同时针对更多的一线品牌客户及中小企业客户进行新媒体电商业务的拓展。
(3)打造新媒体电商生态
在新媒体电商业务开拓过程中,公司通过整合资源,搭建“数据+内容→电商”新媒体电商的生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抓住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动向,建立全新的业务板块,从而带来多元化的业务机会,提高收入水平,提升盈利能力
(4)持续优化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内部整合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协同、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新设立公司业务协同互补的积极作用,推进业务发展。公司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岗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保持项目监管水平,有效降低项目实施成本。
(5)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人才、数据储备等优势在稳步发展的同时,持续聚焦前沿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在区块存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投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 | 1,499,997,366.99 | 1,650,532,107.74 | -9.12% | 1,605,369,641.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8,343,004.69 | 418,826,476.43 | -23.99% | 523,921,287.01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 | 343,648,007.92 | 890,831,596.17 | -61.42% | 1,480,598,636.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483,471.74 | -105,094,810.58 | 4.39% | 34,262,930.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160,472.65 | -108,927,817.26 | -1.13% | 19,485,86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214,929.13 | 26,473,401.82 | -1,498.44% | -185,823,035.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7 | 3.70%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7 | 3.70% | 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26% | -22.30% | -4.70% | 6.76%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0,921,773.53 | 59,904,296.50 | 5,707,217.76 | 57,114,72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239,061.19 | -11,615,245.26 | 378,518.28 | -60,007,68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085,922.75 | -16,289,473.06 | -9,401,188.19 | -60,383,888.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61,977.41 | 52,160,990.07 | -287,684,858.66 | -52,029,083.1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3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55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炜 | 境内自然人 | 32.37% | 124,303,360 | 88,480,000 | 质押 | 114,319,334 | |||||||
冻结 | 117,805,830 | ||||||||||||
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00% | 57,600,000 | 0 | |||||||||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54% | 36,623,520 | 0 | |||||||||
北京汇金立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9% | 18,000,000 | 0 | |||||||||
#徐高金 | 境内自然人 | 1.29% | 4,950,000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73% | 2,804,386 | 0 | |||||||||
冯军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034,800 | 0 | |||||||||
刘大锡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347,000 | 0 | |||||||||
李振宇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324,688 | 0 | |||||||||
江华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301,01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徐炜、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金立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非关联方,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