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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股份:腾信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012586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内部控制失效的可能影响

2021年度对其第一大客户的交易确认收入2.53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总额的79.3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5,564.26万元,我们未收到该客户的往来及交易询证函回函;2021年度贵公司与其他新增客户之间发生的交易确认收入 5,320.41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6.67%,均未能提供与广告投放相关的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商业合理性

贵公司在2021年度与大连才通万路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海尊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发生多笔大额资金往来,款项以预付合同款支付,以合同终止退回,

2021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为102,575.00万元、退回金额为39,021.8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大额预付款尚未收回金额为63,553.11万元。贵公司在2020年12月向天津万信恒行贸易有限公司支付30,000.00万元款项。根据协议,此款项是贵公司委托天津万信恒行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归还此前贵公司向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金额为16,000.0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及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

(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贵公司连续两年严重亏损,大量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有房产被查封,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管理层制定的各种应对措施是否能够落实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本期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从而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

(四)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公司累计亏损36,896.24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5,537.82万元,贵公司没有编制盈利预测。如上述第(四)项所述,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认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五)重大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0年10月,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深圳数根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利用控股地位开展关联交易损害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利益为由起诉贵公司,涉案金额8,000.00万元。

2021年9月,由联智能(深圳)有限公司以未收到合同标的物为由起诉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1,209.00万元。

我们对上述两起案件的相关律师发函,未收到法律意见书,贵公司也没有计提预计负债。我们无法判断这两起诉讼案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贵公司对上海数研腾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投资成本2.50亿元,账面价值期初期末均为1.04亿元,没有提供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料,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针对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切实推进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所涉及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

中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如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继续积极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与客户协调取得更有利的直接和间接材料证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本次无法表示意见所形成的各项意见基础,努力将其中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公司将将督促管理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催回尚未回收的款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公司后续将以保护上市公司基本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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