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2)第012586号,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