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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宝股份股票代码00210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妹妹王坚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传真0511-866443240511-86644324
电话0511-866443240511-86644324
电子信箱ir@hengbao.comir@hengbao.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金融科技、物联网、数字安全和数字化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 防务、交通和先进制造等领域提供金融科技、物联网和数字安全及数字化服务整套解决方案,从安全设备到支付安全、身份与隐私保护、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云认证访问服务、智能设备远程管理、数字化服务、数据安全和区块链技术等,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多年在金融、物联网和数字安全领域独特的经验助力客户为数十亿用户设备提供服务。

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多个行业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具体包括:通信和物联网连接、安全产品、系统平台、身份认证识别、数据安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智能终端、智能卡、智能卡模块封装,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等。目前,公司的客户遍布海内外。一方面,在国内取得了国家十大部委等政府机关的信赖,并与100多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另一方面,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与银联国际达成了多项战略合作,先后在柬埔寨、缅甸、澳大利亚等地区,首发恒宝银联卡,是银联海外新兴支付业务布局中,参与项目最多、合作最紧密的企业,也是国内入围银行智能卡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提供商最全的企业之一。

金融业务方面,公司是最早获得银联、维萨( VISA )、万事达 (MasterCard)、美国运通( American Express )、日本JCB等组织认证的特许制造商之一,并连续多年荣膺“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智能卡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江苏省认定的“江苏省智能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行业内率先获得车规级智能卡设计和制造企业之一。主要服务于各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权制银行、城市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同时可根据客户要求,加载社保、政务、交通、校园等行业应用,提供定制化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发行终端、受理终端及丰富的钱包端产品及解决方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金融机构良好合作,各项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持续推进芯片国产化开发工作与导入工作,整合供应链上下游,持续推进产品设计及工艺水平,进一步挖掘产品差异化价值。此外,公司作为首批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金融科技公司之一,建立了完善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体系,致力成为一流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及应用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携数字人民币全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亮相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金融服务专题展,并与多家银行客户共同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实现了数字人民币在零售、交通出行、公共服务、数字旅游、数字园区、冬奥会等多个应用场景的有益探索与拓展,实现了少量供货,为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的开拓奠定了基础。

通信和物联网连接业务方面,公司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通信业务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细分市场龙头地位,产品包括手机卡、移动支付产品、密码卡、可穿戴设备、物联网解决方案等。公司物联网连接解决方案,通过M2M、eSIM安全连接模块,配套连接管理后台,可以协助客户实现蜂窝网络的快速接入,支持开机即联网的即时连接服务,为众多物联网设备提供完整的安全连接生命周期管理。

交通、政务等行业业务方面,公司深耕社保民生、交通等行业多年,在各类应用场景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在芯片、cos、密钥安全、硬件终端等方面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可根据客户定制化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研发及制作、自助及柜面服务终端、柜面即时制卡发卡系统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产品涵盖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领域。 模块封装业务,公司该业务除满足公司自用需求外,可模块化为客户提供智能卡专用芯片封装等服务,该业务产线采用国际先进设备,多项工艺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产品质量高于行业标准,多年零外部质量反馈和投诉,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大数据、物联网、社会保障、政府项目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2,181,969,430.442,362,507,462.60-7.64%2,349,715,24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44,363,713.351,929,301,833.83-4.40%1,928,289,808.98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959,885,268.791,052,163,738.15-8.77%1,535,467,25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2,673.761,724,407.342,978.31%86,769,19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65,367.88-28,655,807.70151.53%75,470,02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23,335.02515,155,453.08-87.90%-44,451,82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620.00252,948.00%0.1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620.00252,948.00%0.1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0.09%2.66%4.5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96,699,969.25223,835,417.84239,136,951.47300,212,93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5,480.2812,149,819.7418,698,066.5619,879,30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88,002.641,791,594.1110,303,808.016,957,968.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153,751.42-61,243,147.3940,334,575.22167,385,658.6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4,90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5,67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钱京境内自然人20.65%143,925,147107,943,860质押11,140,000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02%14,048,600
蒋国梁境内自然人0.46%3,190,200
蒋征江境内自然人0.45%3,170,001
舒润辉境内自然人0.41%2,880,100
丁宏境内自然人0.37%2,550,500
朱翼翀境内自然人0.32%2,250,000
王桂英境内自然人0.32%2,229,600
叶强境内自然人0.29%2,025,000
顾鹤富境内自然人0.28%1,980,26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钱京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十大股东中,朱翼翀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50,0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50,000股;王桂英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29,600股;叶强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25,00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主营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885,268.7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2,673.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8.31%,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一卡易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同时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一卡易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并实质实施控制的事实影响,经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公司对合并一卡易形成的商誉与无形资产共计提10,871.2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同时,报告期内,面对持续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及市场环境,公司始终秉承“开放创新、成就客户、质量为本、持续发展、尊重员工” 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持续提升供应链与管理协同效益、优化产品销售结构,维持公司智能卡产品的利润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优化产品性能,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不断调整市场策略,拓展新业务,优化产品结构,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1)卡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金融机构、各运营商及政务、交通、税务等客户的良好合作,保持良好的集采市场份额,各项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制卡类业务收入790,209,665.61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82.32%,较去年同期减少

4.6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芯片市场供需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产品单价略有下降,2022年,卡类单位产品附加值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有望回调。此外,公司将通过不断优化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提升产品整体毛利;根据客户需求及上游产能情况科学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调整备货水平,优化库存管理,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及风险应对能力;持续推进芯片国产化开发工作与导入工作,整合供应链上下游,持续推进产品设计及工艺水平,进一步挖掘产品差异化价值。

(2)模块封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模块封装业务营业收入162,675,800.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芯片市场供需波动影响,下游客户调整备货水平,同时,报告期公司受疫情不利影响程度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公司模块封装加工业务实际接单量增加。

(3)智能支付设备、网络版会员软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智能支付设备、网络版会员软件较去年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报告期不再将一卡易及其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一卡易公司主营业务为聚合支付系统、会员营销系统、以及刷脸支付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主要客户为中小微零售商家,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性较低。上一报告年度,一卡易相关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为5.73%,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主营业务影响较小。

2、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意见类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6号)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9号)。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行使作为一卡易股东的权利,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积极推进一卡易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进程,采取对应措施。经过努力,公司目前虽暂时占有一卡易董事会、监事会多数席位,但仍不能对一卡易实施有效控制,仍无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身应有的权利。

鉴于于挺进等人屡次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屡次恶意阻挠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利,排除公司对一卡易的合法监管,致使公司对一卡易公司失去控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解除公司与于挺进等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主张于挺进等人退还转让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047)》)。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案号:(2021)沪仲案字第2651号)。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尽快消除一卡易相关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全力配合仲裁庭推进上述仲裁案件。与此同时,在公司仍担任一卡易股东期间,公司将通过一切法律手段合法行权,尽最大努力纠正一卡易原管理层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因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一卡易及公司造成的损失。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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