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35,521,23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5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2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999,999.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67,999,928.86元。截至2016年10月20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
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170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62,684,356.40元。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75,786.3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79,272,990.86元,累计永久补流募集资金提取5,851,411,294.4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使用募投资金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2,600,000.00万元,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由公司通过向基础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方式支付2,400,000.00万元,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7月26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28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剩余部分对价200,000.00万元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由公司以募集的配套资金向基础控股支付。2016年10月26日,公司已向基础控股支付200,000.00万元现金对价。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到位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645,481.36万元。经综合考虑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规模以及后续资金投入安排,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480,000.0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投入总额(万元) | 截至2016年10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万元) |
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 | 450,000.00 | 303,201.33 | 192,000.00 |
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 250,000.00 | 8,486.08 | 8,000.00 |
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 | 90,000.00 | 65,424.79 | 46,000.00 |
日月广场 | 230,000.00 | 152,716.10 | 122,000.00 |
互联网金融大厦 | 120,000.00 | 55,699.73 | 55,000.00 |
海航豪庭一期A12地块 | 30,000.00 | 14,699.19 | 14,000.00 |
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 | 30,000.00 | 4,875.01 | 4,000.00 |
海航豪庭二期A05地块 | 50,000.00 | 9,693.61 | 9,000.00 |
海航豪庭二期A08地块 | 50,000.00 | 29,676.38 | 29,000.00 |
海航豪庭二期C19地块 | 100,000.00 | 1,009.14 | 1,000.00 |
合计 | 1,400,000.00 | 645,481.36 | 480,000.00 |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0,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于2016年11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480,000.00万元。
3、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2016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总额(1) | 15,999,999,928.50 |
减:发行费用(2) | 131,999,999.64 |
2016年10月20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2) | 15,867,999,928.86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其他(4) | 261,938,295.25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注1) | 10,221,997,204.47 |
减: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6)(注2) | 2,817,806,648.57 |
减:以前年度永久补流金额(7)(注3) | 2,793,691,587.47 |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8) | 19,304.1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3+4-5-6-7-8) | 296,423,479.42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其他(10) | 768,368.03 |
加: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本期转回的金额(11)(注4) | 1,700,000,000.00 |
项目 | 金额(元)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12)(注5) | 0.00 |
减:本年度永久补流金额(13)(注6) | 1,997,188,844.75 |
减:本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14) | 0.00 |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15) | 3,002.7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9+10+11-12-13-14-15) | 0.00 |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向基础控股支付对价2,000,000,000.00元、项目投资8,221,997,204.47元。
注2:“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00元及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1,117,806,684.57元。
注3:“以前年度永久补流金额”共计2,793,691,587.47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2,184,277,582.36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C21项目88,374,005.11元。
注4:“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本期转回的金额”系2020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1,7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年度使用金额”0.00元,未包含从以前年度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在本期支付金额57,275,786.39元,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275,786.39元。
注6:“本年度永久补流金额”3,057,719,706.93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1,860,065.53元、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2,093,995,055.97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363,940,528.26元、日月广场项目584,277,046.28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15,384.12元、海航豪庭A12项目33,367.4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永久补流金额中1,060,530,862.18元从以前年度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中列支,1,997,188,844.75元从募集资金账户列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范围内,由经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取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已执行完毕。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1日,公司使用170,00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后,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公司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继续的履行。该协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宜。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因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建设完成,公司拟对上述两个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937.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综上,公司2021年度永久补流金额3,057,719,706.93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1,860,065.53元、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2,093,995,055.97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363,940,528.26元、日月广场项目584,277,046.28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15,384.12元、海航豪庭A12项目33,367.4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999,999,928.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275,786.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851,411,294.4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79,272,990.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5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 | 否 | 4,500,000,000.00 | 4,500,000,000.00 | 4,500,000,000.00 | 0.00 | 2,426,691,615.08 | -2,073,308,384.92 | 53.93% | 不适用 | 注1 | 注1 | 注1 |
2、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 | 否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49,000,000.00 | 379,840,895.46 | -2,120,159,104.54 | 15.19% | 不适用 | 注2 | 注2 | 注2 |
3、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 | 否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3,291,845.89 | 540,180,735.93 | -359,819,264.07 | 60.02% | 2016.12 | 注3 | 注3 | 注4 |
4、日月广场 | 否 | 2,300,000,000.00 | 2,300,000,000.00 | 2,300,000,000.00 | 4,983,940.50 | 1,718,098,063.26 | -581,901,936.74 | 74.70% | 2016.11 | 注3 | 注3 | 注4 |
5、互联网金融大厦 | 否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0.00 | 713,252,885.85 | -486,747,114.15 | 59.44% | 2017.08 | 注3 | 注3 | 注5 |
6、海航豪庭A12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1,567,266.68 | 1,567,266.68 | 100.52% | 2017.06 | 注3 | 注3 | 否 | |
7、海航豪庭C21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98,259,493.73 | -101,740,506.27 | 66.09% | 2017.06 | 注3 | 注3 | 注5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8、海航豪庭A05 | 否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309,260.91 | 309,260.91 | 100.06%(注6) | 2019.12 | 注3 | 注3 | 注6 | |
9、海航豪庭A08 | 否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70,275.91 | 70,275.91 | 100.01%(注6) | 2018.06 | 注3 | 注3 | 注6 | |
10、海航豪庭C19 | 否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1,002,498.05 | 1,002,498.05 | 100.10%(注6) | 2019.03 | 注3 | 注3 | 注6 | |
11、向基础控股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 否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000,000,000.00 | 16,000,000,000.00 | 16,000,000,000.00 | 57,275,786.39 | 10,279,272,990.86 | -5,720,727,009.1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170048号专项报告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 |
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1日,公司使用170,00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海航豪庭C19项目已完成建设结余资金27.88元,该资金已永久补流。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年度永久补流金额3,057,719,706.93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1,860,065.53 元、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2,093,995,055.97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363,940,528.26元、日月广场项目584,277,046.28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15,384.12元、海航豪庭A12项目33,367.4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 |
注1: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该项目永久补流金额2,184,277,582.36元。
注2: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原因,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所处的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公司可能面临项目实际收益率下滑,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其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对外转让或合作开发。2018年7月28日,公司公告拟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新华联航临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5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公告终止上述转让事项。该转让终止后,公司目前仍在与其他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事宜。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3: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49,554,903.19元,累计已实现收入323,274,260.46元;日月广场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96,607,452.57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449,949,753.60元;海航豪庭A12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49,292,987.38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292,573,852.15元;海航豪庭C21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74,277,969.52元,累计已实现收入947,249,619.90元;互联网金融大厦2020年实现收入495,923,121.91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694,145,239.67元;海航豪庭A08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284,578,262.86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308,563,338.09元;海航豪庭A05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614,134,569.53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172,353,798.29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693,788,661.89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471,268,766.65元;因公司《海南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募投项目投资收益测算的是整个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的收益总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到投资回收期,部分项目已结项或已出售,故未能判断已完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4: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7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一期C21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88,374,005.11元。注5: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注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豪庭A05项目、海航豪庭A08项目及海航豪庭C19项目已完成建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