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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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XYZH/2022CDAA20265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东方网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如后附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六、其他说明”所述,“公司在编制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部分未实际入库或者账实不符的情况,公司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和目前获取的相关证据进行追溯调整并披露……公司将持续关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形成的资产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由于函证受限及期初余额的审计受限,我们对后附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无法表示意见。
除上述事项影响外,我们认为东方网力后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网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方网力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4 号)核准,公司 2016 年 11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599.4195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24.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685.7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580.00 万元,余额为人民币 111,105.78 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935.78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6330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595.31 万元,账户期末余额为 272.05 万元。
(三)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为 0 元,账户期末余额为 320.61 万元(其中 2021 年 4 月收到退回房租押金 46.86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17,595.31 万元,占调整后投资总额(117,670.08 万元)的比例为 99.94%,账户期末余额为 320.61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 79.17万元司法划扣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于 2020 年 8 月 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三次修订。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 年11 月分别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视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网力”)负责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多次向苏
州网力实施增资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5,000 万元;2018年 2 月 1 日上述各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监管金额总额调整为 3 亿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2)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苏州网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项下监管募集资金金额为 4 亿元;
(3)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8,000 万元;
(4)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7,900 万元;
(5)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3,3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存款 方式 | 开户公司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 支行 | 91420154800004588 | 1,154,948.46 | 活期 | 东方网力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010900246210302 | 17.81 | 活期 | 东方网力 |
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300188000058662 | 542,156.26 | 活期 | 东方网力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安西路 支行 | 11050102430000000304 | 388.62 | 活期 | 东方网力 |
序号
序号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存款 方式 | 开户公司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 支行 | 91420154800004818 | 1.82 | 活期 | 东方网力 |
6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 | 100055513270010001 | 10.84 | 活期 | 东方网力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 697056780 | 4.59 | 活期 | 东方网力 |
8 |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 行 | 8110701012501199781 | 0.34 | 活期 | 东方网力 |
9 |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 20000010141900018715396 | 437.89 | 活期 | 东方网力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 606855681 | 4,081.53 | 活期 | 东方网力 |
1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北辰支行 | 0516290000000158 | 2,735.35 | 活期 | 东方网力 |
1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北辰支行 | 0516270000000036 | 765,786.29 | 活期 | 苏州网力 |
1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300188000074731 | 78,334.90 | 活期 | 苏州网力 |
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078801800000252 | 642.68 | 活期 | 苏州网力 |
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 支行 | 91420078801600000382 | 30,297.20 | 活期 | 苏州网力 |
1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078801000000540 | 626,257.44 | 活期 | 苏州网力 |
合计 | 3,206,102.02 |
2、受诉讼案件影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存款 方式 | 开户公司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 支行 | 91420154800004588 | 1,154,948.46 | 活期 | 东方网力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010900246210302 | 17.81 | 活期 | 东方网力 |
序号
序号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余额(元) | 存款 方式 | 开户公司 |
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300188000058662 | 542,156.26 | 活期 | 东方网力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阜安西路支行 | 11050102430000000304 | 388.62 | 活期 | 东方网力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154800004818 | 1.82 | 活期 | 东方网力 |
6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 | 100055513270010001 | 10.84 | 活期 | 东方网力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 697056780 | 4.59 | 活期 | 东方网力 |
8 |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 行 | 8110701012501199781 | 0.34 | 活期 | 东方网力 |
9 |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 20000010141900018715396 | 437.89 | 活期 | 东方网力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 行 | 606855681 | 4,081.53 | 活期 | 东方网力 |
1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北辰支行 | 0516290000000158 | 2,735.35 | 活期 | 东方网力 |
合计 | 1,704,783.5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无新增募集资金使用,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视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在 2021年未实际运营,未产生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
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投资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 54,609.3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1,144.85 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 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569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完成上述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 2021 年度对募投项目未新增投资,也无募集资金使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1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其他说明
公司在编制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部分未实际入库或者账实不符的情况,公司据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和目前获取的相关证据进行追溯调整并披露,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公司将持续关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形成的资产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非公开发行)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 年非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12,685.78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595.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4,609.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4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视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 | 是 | 87,685.78 | 38,060.69 | 0.00 | 37,963.83 | 99.75% | ―― | ―― | ――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54,609.39 | 0.00 | 54,609.3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0.00 | 25,022.09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2,685.78 | 117,670.08 | 0.00 | 117,595.31 | ||||||
合计 | 112,685.78 | 117,670.08 | 0.00 | 117,595.3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1,144.85 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569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完成上述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 54,609.3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包含了将 48,000 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支付,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形成资产系以前年度累计形成,公司将持续关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形成的资产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视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 化项目 | 54,609.39 | 0.00 | 54,609.3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4,609.39 | 0.00 | 54,609.39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根据最新测算结果(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 目实施进度相关数据为基础进行):将原“视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投资预算由 142,271.58 万元调整为 41,863.51 万元, 其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87,685.78 万元调减为 38,060.69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5,570.84 万元,后续仍需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为 2,489.85 万元。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1 月 21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57,009.24 万元(含利息等收益以及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扣除项目后续仍需投入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54,609.3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总筹资额的 48.4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9.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