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预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委员:胡东山、耿文秀、冯勇2022年4月28日